不动产
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处于民法的一般框架内却以特殊的形式出现,并且该法律和我们的私人生活以及工作息息相关:
借贷的权利。
房屋所有权的登记核查。
不动产的法律条文和其他许多不同的法律相互关联,其中有以下几项:
比如与住宅登记,国家征收或行政给予特许权相关的行政法条文。
涉及借贷诉讼手续的程序法。
商业法,例如关于企业销售房屋和信用贷款等。
税法,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缴相应产生的房产税务而导致无法做产权登记。
国际私法, 例如所购房产或其他资源的拥有人是外籍人士。
以及其他相关法律内容。
不动产的买卖:
为有关房地产(居住用房和各类场所,停车场,各类建筑物,物流和工业仓库,酒店,度假村,行政特许权等)的购买,发展,融资或出售和出租等衍生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出谋划策。房产售后回租操作,期房购买,房地产投资组合建议或房产继承等也在我公司的业务范围内。同时我方还致力于房地产开发的合同的检阅,项目管理,施工,寻找承包商以及技术支持等服务。
房屋出租:
各类不动产的出租委托,合同撰写等一系列事宜。
复合地产部门: 有关娱乐中心,大型旅馆,公寓,混合用房,公寓酒店,老年人公寓和兼职住宅。在所有这类不动产的开发计划中,我方全程为其提供咨询服务,各类相关法规的介绍以及委托服务。
城市规划:
提供规划,以及各类与建设及环境等相关的许可证。我公司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帮其节省不必要的开发费用和税费。
驱逐令: 协助撰写关于债务的诉讼并上诉恢复相关的不动产产权。并索回因政府下达的驱逐令而对其造成的物质或精神损失。
业主:
向业主提供宪法以及其他法律中关于不动产所有者的相关条文内容的说明和解释。
缺损或暇渍:
在购置房产过程中因中介商或开发商的恶意隐瞒而造成购房者对于购置房产的实际情况的不了解而产生的损失,我方为购房者提供上诉服务。
返回重新激活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的采购和租赁涉及到许多不同的法律,而我事务所拥有致力于各种法律的律师团体,因此我们也就拥有了房地产法方面最优秀的律师。